球場介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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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場規則


  1. 差點36以上者,請勿下場擊球。
  2. 請遵守高爾夫禮儀並穿著合宜之運動服裝。
  3. 擊球時請親自辦理報到,依預約登記擊球時間出發,如錯過登記發球時間,應重新辦理登記。
  4. 擊球者持有特殊優惠,請於報到登記時主動出示證明,凡已下場擊球,恕無法更改擊球費用。
  5. 如患有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者,下場前請審慎評估自身之體能狀況,若活動中因身體不適所引起之任何意外事件,擊球者須自行負責。
  6. 擊球編組:每組人數三至四人,少於三人擊球,則依出發站規定加收費用。
  7. 每組擊球來賓,皆須委由專職桿娣駕駛球車服務,為安全起見,嚴禁擊球者自行駕駛球車。一部球車限乘坐至多四位來賓(不包含桿娣)。
  8. 擊球速度凡落後前組逾一洞以上,應禮讓後組超越先擊球。
  9. 每洞擊球時間請勿超過十五分鐘,每次尋找遺失球請勿超過三分鐘。
  10. 凡下場擊球而未完成十八洞擊球者,仍須支付全額擊球相關費用。遲於同組下場之球友,恕不接受補打未完成之洞數。
  11. 擊球除了出界或打入水塘之外,均不得重打。
  12. 請協助修補果嶺球痕、擊球傷痕及耙平沙坑。
  13. 擊球進長草區、OB區及水塘內,為安全起見請勿撿球。
  14. 遇障礙物無法擊球時,請拋球重打,切勿勉強揮桿。
  15. 來賓練習擊球,請至練習場或練習果嶺。
  16. 會員及來賓不得自備球於長桿練習場使用。
  17. 水塘水深危險,請勿靠近。
  18. 雷擊閃電發生時,請務必遵行球場發佈警報,依桿娣引導回會館等候,待球場端確認安全無虞,始得以恢復下場擊球。
  19. 未經許可,嚴禁攜出本球場所屬物品。
  20. 請勿於梯台以外區域抽煙。
  21. 請勿隨地拋棄空瓶罐及垃圾於球場內。
  22. 嚴禁嚼檳榔;攜帶外食者,球場將收取清潔費。
  23. 未經許可,禁止於本球場範圍內使用遙控無人機、空拍機拍攝。
  24. 本球場使用誘導式球車,請勿行走在球車前方及誘導線上,以策安全。
  25. 本球場恕不接受擊球陪走要求,如有特殊需求,請逕洽出發站。